一声令下,为期四个月的“嘉州亮剑”系列执行之“小标的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和“执行财产集中处置专项行动”正式启动,乐山法院执行干警整装待发,即刻兵分数路,奔赴全市各个社区、村镇、厂房,只为护民生、办实事,为群众兑现“真金白银”。
夜间坚决“不打烊”,执行出击解“薪愁”
周五晚21:40分,一通紧张的电话打破了深夜的宁静,电话那头的声音还夹杂着哽咽。申请执行人是一位年过六旬的大娘,为了讨回被拖欠的5万余元工资,毅然决然选择深夜在工地老板家门口蹲守。了解情况后,市中区法院执行局立即集结执行行动专班干警,连夜赶往被执行人家中。
连夜出击解“薪愁”
22时46分,执行行动专班抵达被执行人住所,被女儿搀扶着的申请执行人胡大娘激动地和执行法官握手,嘴里不断表示着感谢,并为专班带路前往被执行人熊某家中。
执行法官向熊某明理释法,熊某听后,端正了自己的态度,如实陈述相关情况,并主动给出还款方案。胡大娘听了被执行人提出的还款方案仍有顾虑,执行法官再次向熊某阐明如果不按承诺履行义务将会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熊某当即承诺,若未按期还款,愿意承担拒执罪等相应法律后果。随后,双方当场签订《执行和解协议》,胡大娘的脸上终于展露了笑颜。
念兹在兹,无日或忘,事关群众利益的事乐山法院执行干警谨记在心,不敢有丝毫懈怠。乐山法院将坚定不移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深入开展小标的案件专项执行,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文明释法“不放弃”,刑附民赔偿款执行到位
“十年了,我终于收到了赔偿款,太感谢你了!邓法官。”一起长达十年的案件顺利执结,申请执行人顺利拿到赔偿款,再一次彰显了法律的权威和乐山法院执行攻坚的力度和决心。
2011年,温某某犯故意伤害罪一案,经沐川法院判决,判处温某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某损失19167.89元。温某某出狱后一直未支付张某赔偿款,张某索款无果,于2022年4月向沐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沐川法院立案后,立即电话通知被执行人温某某到法院领取文书、接受调查,起初温某某态度恶劣,拒绝到庭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随即在电话里对其耐心释法说理,告知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法律义务,以及有能力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产生的法律后果,而后被执行人转变了态度,同意到法院领取文书,并愿意和申请执行人协商。双方当事人到达法院后,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庭支付申请执行人案款15000元,该案顺利执结。
走访调研“不停歇”,助力良性金融法治环境构建
近日,峨眉山市法院前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峨眉山市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峨眉山市支行、峨眉山农商银行走访调研,并与三家金融机构负责人开展座谈。
会上,双方就如何加大对金融债权的执行力度和提高金融债权案件的执行效果进行沟通交流,峨眉山市法院就金融机构存在的不良贷款催收、不良资产处置、金融风险防范等问题对金融机构负责人进行了答疑解惑。三家金融机构负责人纷纷表示,将积极主动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共同搭建良好法企沟通平台,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营造峨眉良性金融法治环境。
以利剑破坚冰,践行初心使命,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乐山市两级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多维度全面出击,确保“嘉州亮剑”系列执行行动取得突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