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太感谢你们了!今后,我会按期足额支付抚养费,与张某友好沟通,共同把孩子抚养长大……”送走黄某和张某这对曾经的夫妻,驻庭人民调解员雷大姐掩饰不住心中喜悦的心情。至此,一起执行抚养费案件在采取执行措施前得以有效兑现,双方当事人对此高效的执行方式表示满意。雷大姐说这是她协助调解成功的第11个案子了,很有成就感!
人民调解员入驻法庭是泸县法院进一步健全完善多元解纷机制、有效推进诉源治理的一项重点工作。在开展诉前调解过程中,人民法庭会根据案件纠纷类型、案件的来源、案情复杂程度和当事人调解意愿等,确立是否由驻庭人民调解员调解。该院下辖的云龙、喻寺、牛滩、云锦4个法庭都已经在法庭内设立人民调解员工作室,并全面实现了实质化运行。同时,该院在实践中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员驻庭工作的特点和方法,逐步形成案件来源、案件程序、案件处理的规范性流程,当事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能在第一时间形成具有执行力的法律文书,极大地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在法律规定内,向当事人理清事实,讲明道理,耐心沟通,因势利导是调解成功的秘诀。”驻庭人民调解员雷大姐在谈到调解心得时,如是说。驻庭人民调解员大多是社区、村社干部,以及法院、乡镇司法所退休的“老政法”,多年基层工作经验让他们具备良好的群众工作能力。与法院传统的按程序受理案件后再由法官组织庭前调解不同的是,驻庭调解具有“便民、灵活、高效”的优势,以人民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及时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让当事人既感受到法律的严肃,又体会到调解的温情。今年以来,泸县法院驻庭人民调解员共引导、调解案件120余件,调解成功近100件,调解成功率达83.3%,不仅方便了群众,解决了纠纷,也大大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
驻庭人民调解员就像是案件的“过滤器”, 有效地减缓了审执的压力,维护了辖区的和谐和稳定;他们更像是法院和当事人之间的“连接站”,搭建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拉近了法院与群众的距离,赢得了当事人的理解和信任。下一步,各法庭将继续携手驻庭人民调解员,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实现案件有效分流,提高审判效率,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和信任感。
(周文莉 苏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