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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江法院:绿水青山间 环资保护进行时

来源:合江县人民法院 作者:刘洋 王茜 陈小琴 发布时间:2021-10-26 17:58:12

习总书记强调:“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作为酒城人民幸福的守护者,泸州法院“酒麒麟”合江小分队今天来到了青山绿水间,开展了一场保护生态环境的巡回法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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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开庭!”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响,9月13日,合江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在合江县福宝镇大亨村对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吸引了当地近百名群众“围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镇村干部代表亦参与旁听庭审。

2020116日至8日,被告人廖某某在明知购买的桢楠树系野生,且并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工人将5株桢楠树采伐,并制成桢楠原木45件(原木材积共计4.135立方米),放置于采伐现场附近。经鉴定,被采伐的5株桢楠树均系野生。

“我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自愿补种桢楠树苗以修复我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庭审中,被告人廖某某对自己的罪行表示深深的忏悔,并主动提出补种复绿。综合本案的案情以及被告人具有的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合议庭评议后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当庭宣判,对被告人廖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庭审结束后,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和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法院长江上游珍稀动植物川渝司法协作生态保护基地(合江试验点)在福宝大亨村揭牌。据了解,今年4月,泸州中院、合江法院、重庆第五中院、江津法院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川渝司法协作生态保护基地框架协议》,商定围绕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和珍稀动植物保护两方面,分别在江津和合江建立司法协作生态保护基地,有效串连两地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生态建设机能,发挥川渝结合处地理位置优势和生态环境优势,以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一体化发展,加强长江上游川渝段生态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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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牌后,川渝两地法官以及公诉人同被告人廖某某一起,到该基地种植桢楠树苗(该批树苗为被告人廖某某为恢复其犯罪行为对生态环境的破坏自愿购买),现场还邀请了林木种植的专业人员进行指导和知识宣讲,以保障补种树苗的存活率和生长。后期法检两院将连同相关监管单位对补种的树苗成长情况进行定期跟踪。

川渝两地法官以及公诉人同被告人廖某某一起,到基地种植桢楠树苗.png

活动现场,泸州法院“酒麒麟”志愿服务队合江分队还向当地干部群众发放了普法手册,结合当天庭审案例,针对破坏林木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等法律常识,进行了鲜活生动的普法宣传,呼吁大家在新时代法治理念引领下,人人学法、知法、懂法,自觉守法,主动用法,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同心协力建设绿色、生态、法治合江。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为老百姓留住鸟语花香田园风光,“酒麒麟”一直在路上。通过此次“酒麒麟”巡回审判、补种复绿及普法宣传等巡回法治活动,为当地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环境保护法治课,也号召人民群众一道共同守护合江的绿水青山。

(刘洋 王茜 陈小琴)


责任编辑:唐方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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