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秉公办案,不辞辛苦多次勘察现场,让我们这起案件能调解结案”。9月10日上午,在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的诉讼服务大厅,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邓某将一面写有“人民法官为人民,公正执法解民忧”的锦旗交到翠屏区法院民二庭法官和法官助理手中。
张某将位于宜宾市翠屏区上江北中央公园商业综合体内一门面交由邓某装修,并于2020年11月25日与邓某签订《设计(施工)服务合同》,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合同对工程地点、面积、承包方式、工期、工程款计价、支付金额及方式等均作了约定,其中第六条对工程验收也作了相关约定。合同签订同时双方还签订了《室内装饰工程预算书》。合同签订后,邓某遂组织人工、材料进场施工,于2021年1月2日完工,而张某也于2021年1月30日前营业使用。工程完工后双方进行了结算,结算总价为306000元,结算后张某先支付了邓某220000元,余下的86000元一直未支付,故邓某起诉到法院。张某则提起反诉,认为邓某实施的装修工程存在质量问题,要求邓某返还其已经支付的装饰装修款。
为查明案件,承办法官和法官助理多次走访调查、勘验现状,了解案涉场地真实现状,并就双方争议的问题进行丈量,加班加点与合议庭成员及办案团队研判案情,对双方进行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促成双方互谅互让。最终,双方当事人在承办法官的多次沟通下,达成了一致协议。
鲜红的锦旗、当事人的称赞是对法官办案的肯定,更是对法官的鞭策。翠屏区法院将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的工作理念,扎实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法律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 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