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乐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三年禁毒人民战争总结表扬大会在乐山市公安局召开,井研县人民法院荣获“乐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自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来,井研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立足审判职能,忠诚履职,攻艰克难,扎实开展了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4件,审结4件,审结率100%,圆满完成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任务,成功打赢了一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整体战、攻坚战。
强化组织领导
一是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2018年我院按照全国、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迅速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张智勇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了《井研县人民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责任,确保了专项斗争迅速推进,全方位开展。
落实“黑财清底”
二是完善涉黑涉恶案件办理机制,依法快审、快结。深化线索摸排,建立线索核查管理机制,全面摸排梳理辖区内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底数,建立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台账,以确保每一条线索都有安排、有处置、有结果、有回复。2018年以来我院共受理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2件、涉恶势力犯罪案件2,现已全部审结生效,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被告人12人、涉恶势力犯罪案件5人均依法移送监狱机关执行,圆满完成了“案件清结”目标。
落实“黑财清底”
三是坚定黑恶案件财产“应执尽执”原则,加大黑、恶财产执行力度。强化部门联动,深入开展“六清”行动。我院抽调执行局干警组成涉黑恶案件执行专案组,确保完成涉案财产“查清”、利益链条“挖完”、黑恶案件“清仓”。目前宋某等人涉黑案件已经全部进入执行程序。
“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
四是对标“十大重点领域”存在的乱点乱象,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三年我院来共审结寻衅滋事类案件11件31人,枪支类案件26件26人,诈骗类案件6件35人,故意伤害类案件7件 7人,涉毒品类案件51件65人,强奸类案件13件18人,有力维护了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在专项斗争中涌现出了一批以况燕为代表的省级“先进个人”“井研好干部”等优秀政法干警。
(龙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