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午,峨眉山市法院执行局统一部署、全局谋划,出动执行干警12人、法警7人、执行车辆4辆,顺利对峨眉山市胜利街道红星村的一处司法拍卖厂房进行了执行腾退。
案情原委
2020年6月,峨眉山农商银行与峨眉山市某东食品厂、罗某、杨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某东食品厂归还原告农商银行借款本金2350万元及利息,罗某、杨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同时确认银行对借款抵押财产的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调解书生效后,某东食品厂未予偿还,农商银行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司法引导
该案在诉讼中,法院已对被执行人某东食品厂的新厂房及土地和机器设备进行了查封,2021年年初依法对涉案资产进行网络拍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多次到新厂准备交付,但该食品厂投资人罗某对抗情绪严重,扬言若交付资产将采取极端行为。为此,院长伍勇多次主持召开研究执行方案,完善风险化解和资产交付方案,并在乐山中院执行局的指导下,多次协调乐山市进出口商会一同对罗某进行司法引导,告知其腾退的必要性,经过多方努力,最终罗某向法院表态将配合资产交付工作。
为有效处置执行财产,捍卫司法尊严,峨眉山市法院执行局决定依法对涉案厂房进行腾退。
一、制定执行方案。为保证此次腾退顺利进行,执行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执行方案,对人员分工、风险防范、规范执行、文明执行等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
二、文明有序执法。到达执行现场后,法警有序开展警戒防卫,劝离无关人员,执行法官有序对厂房机器设备进行清点核实,指导工人用叉车、货车搬离厂房内所有物品。
三、顺利腾退厂房。直至晚上十点过,厂区内最后一批物品清运完毕,至此,历时12个小时的执行工作圆满完成,成功将涉案厂房腾退完毕,顺利交付买受人,有效保障了申请执行人、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漫漫执行路,拳拳为民心。此次执行腾退工作,不仅彰显了峨眉山市法院对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决心,也展示了峨眉山市法院在疑难复杂案件面前勇于担当、攻坚克难的执行魄力和精神!
(峨眉山市人民法院 张文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