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恶意拖欠装修款 法院深夜拘留被执行人

来源:屏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吴亨 发布时间:2021-06-23 11:54:20

6月22日,被执行人赵某因多次违反和解协议,拒不支付申请执行人的装饰装修款,并且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人民法院依法拘留十五日。

微信图片_20210623113847.jpg

2019年11月20日至12月13日,伍某为被执行人赵某经营的火锅店做装饰装修,完工后经双方结算,赵某还应支付赵某装饰装修款13000元,但被告赵某虽多次承诺支付期限,却一而再再而三地反悔和推诿。2020年8月24,原告伍某不得以将被执行人赵某起诉至法院,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再一次达成分期支付的调解协议,但赵某依然未按期支付。

2021年2月19日,伍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经执行法官调查得知,银行存款、不动产、机动车等财产信息均显示无可供执行,法院通知被执行人到庭接受财产调查,被执行人却躲避执行,拒绝报告财产并不配合人民法院执行,拒绝到庭接受财产调查,案件陷入了僵局。

6月23日下午17时许,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电话报告了被执行人行踪,执行法官立即带领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控制并带到法院,责令其自觉履行义务。被执行人表示,现在无钱履行义务,但对其搜查发现其手机微信有1700元余额,并且其火锅店经营流水足以证明其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经执行法官对其批评教育,被执行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分期履行,但申请执行人却不愿再相信被执行人的承诺。于是依法对被执行人做出拘留决定的处罚,被执行人表示认可法院的处罚,不申请复议。

(吴亨)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