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我为群众办实事——凉山法院在行动

来源: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彭朝珍 发布时间:2021-06-18 08:54:22

为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开展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等问题,凉山法院努力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切实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忠诚履职担当行动。

德昌县法院

近日,申请执行人周某和旷某将一面印有“执法为民扬正气,百姓称赞传美名”的锦旗送到了德昌县法院执行法官的手中,对执行干警不辞辛劳、高效执行表示感谢。周某、旷某与李某、四川某建设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因李某、四川某建设公司一直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二人无奈之下,向德昌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依法发送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冻结了其银行账户,敦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经过执行法官多次沟通和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工作,2021年4月21日,李某主动联系承办人,将劳务费117200元扣划至法院案款账户,并通知申请执行人周某、旷某办理了领款手续,案件执行圆满完结。

微信图片_20210618084928.png

美姑县法院

近日,美姑县法院在俄木某某等五人与候某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一案中发现,被执行人候某某确因家庭困难,无法一次性支付赔偿金。经执行干警释法说理,通过被执行人候某某儿媳作担保,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在美姑县法院执行局的见证下签定和解协议并支付第一期案款人民币10000.00元,美姑法院执行局第一时间将案款交予申请人。(彭朝珍)


责任编辑:杨东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