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某翠和樊某强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堂兄妹,因樊某强投资开设红砖厂需要资金,2003年樊某翠背着家人将自己的积蓄借给堂哥以解燃眉之急,但是没想到红砖厂投资失败,樊某强无力偿还借款,樊某翠也因为借钱的事情和家人起了争执,家里人都埋怨她,樊某翠多次上门催收无果便诉至法院请求判决樊某强偿还借款。
摩尼法庭法官接收到案件后,邀请当地石榴籽调解员并组织原被告一起到樊某强家中进行调解,樊某强表示自己欠款是事实,但是因为自己投资失败导致在外面还有不少欠款,暂时不能向樊某翠偿还欠款,在法官的耐心释法和调解下,最终樊某强同意分期向樊某翠支付60000元,案件就此了结,兄妹二人最终也得以握手言和。
(叙永法院 李忠林 丁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