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白玉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进一步加大“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力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6月3日一大早,伴着绵绵细雨,白玉法院孙克怡法官一行三人驱车80余公里前往白玉县盖玉镇开展上门调解工作。
近日,白玉法院受理三起原告同为白玉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办案法官接到案件后,向原、被告进行电话沟通,当事人双方对欠款事实无异议,仅对还款方式及期限存在争议,法官征询三起案件当事人双方意见,当事人均同意调解处理纠纷。
考虑到县城到盖玉镇交通管制且原告方经营繁忙、被告方不在本地的因素,办案法官将调解室搬到了原告经营场所。 将近三个小时,法官一边同原告现场沟通,一边同被告电话说理,不断地耐心劝导、倾心调解,最终两起纠纷成功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还款协议,一起纠纷因案件诉请、事实与证据不一致,原告自愿撤回起诉。
白玉法院一直坚持将群众的需要放在首位,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开展巡回审判、互联网开庭、上门调解等便民服务,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为提高群众司法获得感而不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