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屏山法院院长田华清走访慰问信访老人

来源:屏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丁如林 发布时间:2021-05-26 16:26:40

5月25日,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田华清到龙华镇龙溪街村走访慰问八旬信访老人朱贤恒。

朱贤恒于1977年被屏山法院以“贪污盗窃国家粮食罪”判刑6年。之后朱贤恒不服申诉。屏山法院多次审查认为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所作出的判决是正确的,但朱贤恒一直不服,重复信访。

为化解朱贤恒的信访问题,党组书记、院长田华清高度重视,多次召集分管领导和刑庭、立案信访部门办案人员研究,确定向朱贤恒释法教育,同时对朱贤恒反映的生活困难给予帮助救济。2021年4月,朱贤恒在法院工作人员的耐心释法教育下,签订了息访承诺书。

屏山法院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朱贤恒签订了信访承诺书后,田院长再次对朱贤恒进行回访,了解信访人对法院的意见。朱贤恒对法院的处理结果非常满意,对田院长关心他的身体、生活,竖起了“大拇指”。

(丁如林)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