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筠连县法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进乡村活动

来源: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人民法院 作者:曹正楷 陈洪 发布时间:2021-04-02 10:19:28

又到一年清明时,每年清明期间,人们都要通过扫墓祭祖的方式,表达对祖先的哀思和悼念。为保障清明祭祀活动安全有序、文明低碳,预防人为因素造成森林火灾,本着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3月31日,筠连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干警来到大雪山镇集市街头,开展清明防火宣传。

干警们来到热闹的街口,向过往群众发放防火宣传资料,讲解传统祭祀中焚烧纸钱、燃放鞭炮所带来的火灾隐患、环境污染等问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讲解,耐心为群众解答防火安全问题,并以近几年来发生的典型案例告知群众火灾的危害性及法律后果。通过普法宣传,营造了“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共同守护绿色家园”的浓厚社会氛围。

“通过法官的讲解,让我明白了用火不当引发森林火灾可能被判刑的严重法律后果,回去以后我要给家人和邻居做好动员宣传,清明祭祀不烧纸钱、不放鞭炮。”一位听了法官宣传的群众说道。

(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人民法院   曹正楷 陈洪)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