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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诉中坚持调 家庭矛盾内部解

来源:内江市中区法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4-01 19:20:03

近期,内江市中区人民法院道交事故团队受理了一起原告曾某晓诉被告李某文、某财产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诉前调解案件,本以为这是一起并无特殊的交通事故引发的民事纠纷,经承办人与当事人联系才得知,2020年国庆期间,李某文因驾驶不当致李某涵死亡,并因此被追究刑事责任,而李某涵系李某文的孙女,曾某晓系李某涵的母亲。原本一家人,为何因赔偿事宜闹上法庭?而李某涵的父亲李某并未参加诉讼,这其中又有何隐情?

承办法官多方了解到,原来曾某晓与李某系夫妻关系,但因感情问题并未生活在一起,一直都由李某的父亲李某文在抚养照顾李某涵。交通事故发生后,曾某晓与李某、李某文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均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而某财产保险公司一直苦于双方未能达成协商而无法支付赔偿款,无奈之下,曾某晓只好诉至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多次居中调解,几近调解成功却最后都因双方内心置气而宣告失败。承办法官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立即转立民初案件,并依法追加李某为原告参加诉讼。庭审中,双方因此前的家庭生活矛盾以及事故发生后的对立情绪,曾某晓、李某、李某文均坚持自己的意见,矛盾进一步激化。

鉴于曾某晓、李某、李某文是一家人,承办法官仍不放弃调解,休庭后,一方面从法律规定、法理入手与当事人分析案件情况,一方面从情理感情入手,劝解各退一步。情理与法律看似矛盾,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法不外乎人情,承办法官在公正的前提下,提醒当事人勿忘亲情,勿忘换位思考,勿忘设身处地。最后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李某在应从交强险范围内得到的赔偿款中支付一部分给曾某晓,曾某晓、李某放弃对李某文主张权利,而某财产保险公司也同意尽快将赔偿款支付给曾某晓、李某。至此,双方握手言和,一起家庭内部的交通事故纠纷圆满化解。

 

 


责任编辑: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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