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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回家过年受限,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来源:叙永县人民法院 作者:杨洋 赖羽华 发布时间:2021-02-20 16:33:31

“法官,我想回家过年,我让我的亲戚帮我把欠款还了,请法院把我的失信黑名单取消了吧!”迫于限制高消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带来的限制措施,被执行人赵某某让亲戚将其欠申请执行人郭某某的5万元欠款,全部履行完毕。

申请执行人郭某某与被执行人赵某某于2015年在河南汝州合伙承包混凝土工程,工程完工后,经双方结算,被执行人赵某某应支付申请执行人郭某某5万元,因赵某某当时无钱支付,便向郭某某出具了一张5万元欠条。后经郭某某多次催收,赵某某均以无钱偿还为借口,拒不支付其欠款。郭某某遂向法院起诉赵某某偿还欠款5万元,判决生效后,赵某某一直未按判决书履行还款义务,郭某某无奈下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赵某某联系,责令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但赵某某均以无钱为由拒绝还款。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赵某某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临近春节,赵某某在购买高铁票回家过年时,因被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无法购票,立即与执行法官联系,要主动履行还款义务,让其亲戚将5万元欠款交给申请执行人郭某某,至此,一场多年的合伙纠纷圆满解决。(杨洋 赖羽华)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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