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河北省高院一行调研纳溪区法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

来源:纳溪区人民法院 作者:代顺红 发布时间:2024-04-03 11:12:13

4月1日,河北省高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吴悦一行,到纳溪区法院江宁法庭调研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纳溪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文婧等相关同志陪同调研。

1712113960284.jpg

吴悦一行实地参观了纳溪区法院江宁法庭的文化小院、反家暴中心及庇护所、心理咨询室、家庭教育指导法律实践基地等场所。随后,两地法院就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吴悦一行听取了江宁法庭对1+N”家事审判模式、婚姻类家事纠纷“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机制、三级家事调解网络、家庭教育指导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相关工作的详细介绍。

1712113985221.jpg

未成年人是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未来生产力”,纳溪区法院将积极探索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方式,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致力于打造“有力度又有温度”的未成年人保护模式,全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安全成长!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