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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溪区法院:拒不返还彩礼 强制措施促履行

来源:纳溪区人民法院 作者:谢雅琴 刘宗祥 发布时间:2024-03-19 09:36:20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婚恋纠纷往往案小事不小,处理不当极易激化双方矛盾。近日,纳溪区法院执行局就遇到了这样一件要求返还彩礼的执行案件。办理过程中,执行法官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所有银行账户,迫使其主动露面请求协商处理,最终,在执行法官的疏导劝解下,该案案款全部支付到位,本案顺利执结。

2019年8月,申请人周某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某通过介绍人吴某某介绍相亲而认识,后确定恋爱关系。同年11月,王某某通过吴某某提出需要彩礼。于是,双方家长见面,洽谈婚事,两家商议先付彩礼,后登记结婚手续。

原以为这是一段幸福生活的开始,没想到却是两人爱情结束的序曲。恋爱期间,周某某和王某某居住在广东省不同的市,双方未共同居住生活。后因感情不和,最终,两人不欢而散。周家眼看婚事不成,要求王家返还已经支付的彩礼款。经过多次协商和沟通,双方无法就彩礼返还达成一致,周家无奈,将王某某告上法庭。纳溪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王某某返还周家彩礼款17万余元。周家拿到判决后,始终在等王某某主动履行,然而王某某却一次也未主动联系周家,毫无还款意向,周某某遂向纳溪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某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并电话通知王某某,尽快履行生效判决。被执行人却表示,自己在外地打工,无固定收入,无履行能力,且拒不申报财产和所在地点。经多次沟通无果后,执行法官利用执行案件网络查控系统,将被执行人王某某名下账户依法全部冻结。

最终,因支付宝、微信、银行账户等被冻结,严重影响被执行人日常生活及出行,被执行人王某某与执行法官取得联系,称自己现在无卡可用,生活受到了严重影响,希望能和申请人商量一下,主动返还彩礼款。在执行法官的协调下,双方一致同意该案最终以被执行人王某某一次性履行17万元结案。

涉及婚姻家庭的纠纷,多为“气”而来。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并迅速履行,是解决矛盾的良好途径。一味拖延,只能既耽误了自己的前程,又影响了自己的生活质量。

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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