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这笔钱我惦记4年多,终于拿到手了……”
近日,在通川区法院的一间会议室,杨某华等11名农民工正等着“发工资”。就在几天前,通川区法院执行干警终于从一老赖手中,将他拖欠农民工4年有余的血汗钱全部追回,并一一分发到每个人手中
说起这笔陈年旧账,杨某华气愤不已,“他开豪车,住公寓,难道还拿不出这几万块钱吗?但他一拖就是4年多!”2017年8月,杨某华和其他10位工友受雇在陈某久承包的建筑工地上砌砖,由谢某明领班,陈某久发放工资。每日起早贪黑,辛辛苦苦工作一年,众人就指望着这笔钱过个好年。直到次年8月,到了发工资的时候,陈某久却表示自己资金紧张,只能发放一部分工资,发放后仍欠11名工人共8.8万元。此后,杨某华等人多次催问,得到的答复均是“我真的没有钱”,就这样一拖再拖。
直到2020年5月30日,陈某久向11名农民工的领班谢某明出具一张欠条,其上承诺会在2020年9月1日前支付4万元,余下在2021年春节前支付结算。没想到,这一纸欠条竟是陈某久的缓兵之计,“分期付款”的计划又成一纸空文。面对班组工人的不断询问,谢某明无可奈何。2021年3月2日,谢某明向班组的11名工人出具了一份《陈某久欠谢某明班组工资明细情况说明》,上面载明陈某久欠条内容、所欠工人工资明细,并表示,自己并未收到陈某久一分钱,希望11位工人直接向陈某久主张权利。
找领班要不到钱,老板又狡猾善辩,无计可施的工人只好将两人告上法庭。2021年5月13日,以杨某华为首的11名农民工纷纷起诉陈某久、谢某明,向两人追索劳动报酬。情况明了、证据齐全,法院判决很快下来了:判处陈某久向11名农民工支付各自工资。然而,陈某久并未将其当回事,始终不肯支付欠款。
今年,谢某明受11名班组工人委托,前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川法院执行局干警直接到陈某久家中寻人,未果。次日再上门,在陈某久所住楼栋的花园中将其拦住,法院干警立即将陈某久带回法院。
“我没得钱,真的没得钱啊。”途中,陈某久一直强调自己名下并无财产,也无任何资金。因陈某久使用的房屋、车辆均在妻子名下,执行干警只能对其施压。“你住得这么好,还开豪车,你没得钱哪个信。你不执行,我们就可以对你实施拘留。”干警将陈某久直接带到核酸检测点做核酸检测,欲等结果出来后将其拘留。
陈某久见法院要“动真格”了,便开始讨饶,“我分期付款得行不?”“分期?你的信用已经用完了,你今天拿不出抵押物或者现金,我们立马就拘留你。”无计可施的陈某久只好叫来妻子做担保,看见陈某久的妻子开车到达法院,干警立马将其车辆扣押,并告知陈某久,“今天你人可以回去,但是必须要把车子抵押在法院。给你10天时间,你再不给钱,我们拍卖你的车。”
第二天一早,陈某久带着一名二手车车商来到法院,现场将车卖了17万元,并把欠下4年多的8.8万元一次性付清。执行款一到账,执行局干警立即让谢某明联系11名农民工,终于在15日当天,将这笔迟到多年的工资送到工人手中。
近年来,通川区法院始终将群众利益、群众需求摆在首位,持续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对涉民生案件尤其是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做到优先保全、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案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通川区法院将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切实提高涉民生案件的执行效率、到位率,扎实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帮助老百姓解决急难愁盼,有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彰显司法权威。
(王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