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普通人来说,越过18岁的分水岭就意味着长大,不用凡事都找“代言人”,而对于智力障碍人群而言,成年后如果没有监护人,不少民事活动都无法完成。
“我家属存在智力障碍,行动也不便,领个社保都相当麻烦……”今年59岁的庞某某就是典型案例,其丈夫李某多年来深受此事困扰。3月7日,李某向通川法院递交申请材料,迫切想要解决这个难题。法院立案后,考虑到庞某某的身体不便远行,于11日到李某家中设巡回法庭,现场调查实际情况并当即开庭审理。
“这些都没得啥大问题,主要是办理涉及到她的资金领取或金钱交易的时候,办理手续非常复杂。”经咨询,李某得知可向法院申请认定妻子的行为能力,并指定监护人,如此一来,办理涉及妻子的民事活动就方便许多。2月24日,李某委托某司法鉴定中心对庞某某目前的精神状态进行鉴定。鉴定意见书载明:庞某某目前达到重度智能障碍。3月7日,李某带上鉴定书及其它相关证据材料到通川法院立案。
3月11日,达州市通川区法院承办法官到李某家中考察情况。经询问其女儿及其他亲属,调查了庞某某的实际情况,又仔细观察其家庭氛围。综合考虑后,法官认为李某具备成为庞某某监护人的条件,且其他亲属表示同意。3月14日,法院认定庞某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李某为其监护人。至此,李某的后顾之忧解决,日常可以代行庞某某之事宜。
近年来,通川区法院通过开展巡回审判,以院坝法庭、车载法庭等形式,将法庭搬进老百姓的家门口,贯彻司法便民宗旨,落实便民利民举措,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促使案件实质性化解,让群众切实感受的司法的温度和力度,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