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压实工作责任。选派具有高度责任心、业务熟练、经验丰富的骨干人员负责收集和上报药品不良反应信息,抽调1名三级医疗机构药学专家与县不良反应中心对线上直报报表进行审评,确保报表数据准确、真实,形成职能部门督促、业务股室指导、医疗机构抓落实的三级责任体系。
(2)扩大监测范围。落实全县公立医院药械化不良反应上报主体责任,并将民营医疗机构、门诊部、个体诊所及超大型零售连锁门店纳入监测范围,建立工作联络群,适时对监测业务工作进行线上指导,不断扩展监测网络覆盖面。截至目前,共建立2家省级监测哨点,将142家经营单位纳入不良反应监测数据库管理。
(3)加强宣传引导。将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同“春雷”“铁拳”专项行动相结合,以药品安全宣传周、爱肤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为契机,运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宣传药械化不良反应相关知识,提高社会知晓率和参与率。截至目前,共发放相关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受咨询2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