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你的儿子现在正在读高中,马上就要高考,不要因为你夫妇的债务问题影响子女的读书、就业”,“原告,你与被告是亲戚关系,被告家的经济情况你比我们清楚,能不能互让一下,一次性解决问题……”经过法官耐心劝解,一起亲邻之间的借贷纠纷终于得到化解,该案也是我院首起债权人代位析产纠纷案件。
案情简介:被告邱某、张某系夫妻关系,原告李某与邱某一家系亲戚,两家因借贷酿成纠纷。2019年,原告李某与被告邱某、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我院作出判决,判令邱某二人偿还李某借款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因被告邱某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原告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查,被执行人邱某、张某因暂无可供执行财产,但邱某家户籍所在地因拆迁安置,邱某一家以母亲刘某名义与当地政府签订了相关补偿安置协议书。其中,协议约定政府向刘某及被执行人邱某、张某等人支付过渡费、补偿款等共计约20余万元,该款直接全部支付给户主刘某。根据此情况,我院作出执行裁定,提取案外人刘某应领取的过渡费、补偿款等共计约16万元。但刘某提出执行异议,李某遂向本院提起债权人代位析产纠纷诉讼。
为避免亲邻关系的进一步恶化,激化双方之间的矛盾,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多次接访、倾听双方的诉求,并积极向当地村社核实相关情况。审理中,法官向被告释明法律,根据被告庭上发表的意见,对双方进行劝导,从法理角度阐明债务问题对子女的影响。庭审后又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从情理角度讲明矛盾激化的利害关系。
在承办法官的多次、耐心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被告邱某二人及刘某同意将过渡费、房屋结算资金等用于清偿邱某二人的债务,该案最终得到圆满解决。
法官普法:所谓代位析产,是指人民法院民事强制执行过程中,在执行人与案外人享有共同财产而不主动析产清偿债务的情况下,由债权人(申请执行人)依法代替债务人(被执行人)提起的析产诉讼。现实中,因被执行人与其共有人怠于分割财产,往往导致某些案件无法执行到位。债权人代位析产纠纷确有助于解决部分执行案件的困境,本案的高效办理也是化解“执行难”的一种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