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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生命权纠纷案件

来源:南江县人民法院 作者:陈旭涛 发布时间:2022-09-20 13:32:03


近日,南江法院集州法庭受理了一起生命权纠纷案,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多次深入案发地,耐心释法明理,最终促使当事人兑现部分义务款,双方矛盾得以妥善化解。

案情简介:某村委会为助力乡村振兴,壮大集体经济,决定扩大金银花种植面积,雇请曾某、王某、曾某某栽种金银花。2022年8月的一天,三人在务工后返家途中,曾某、王某搭乘曾某某驾驶的电动三轮摩托车时,因摩托车驶出路外跌落崖下,致使曾某当场死亡,王某、曾某某不同程度受伤。曾某死亡后,其亲属多次找镇、村解决均未果,曾某的亲属遂将驾驶员曾某某和村委会起诉至南江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近60万元。案件受理后,为妥善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多次深入镇、村和当事人所在地了解情况,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对赔偿的数额争议并不大,且有调解意愿,但因曾某某系贫困户,一时无力赔偿,双方为此争论不休。

了解到案件症结后,为避免小纠纷引发大矛盾,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承办法官便迅速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对驾驶员曾某某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言明利害关系,最终曾某某在亲戚朋友的支持下,凑足赔偿款10万元,给付了死者家属,并就后续赔偿费用承诺了履行时间。死者亲属见曾某某态度诚恳,也表示愿意在赔偿数额及履行期限上做出让步,双方就此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该案顺利以调解结案。

南江法院自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以来,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秉承“事心双解,案结事了”的服务宗旨,从“法、理、情”出发,解决好当事人的急难愁盼,积极引导和帮助当事人平息纠纷、化解矛盾,努力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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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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