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市域社会化治理开展以来,平昌县三十二梁司法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履职尽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公共法律服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实现市域社会化治理现代化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一是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以“公调对接”为契机,联合派出所、镇综治中心、信访办等职能部门,加强信息交流和工作衔接,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质效。同时,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专业培训,打造一支业务素质过硬的专业队伍。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源头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良好局面。
二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建立镇公共法律服务站、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室,整合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资源,依托12348四川法网、巴中司法一点通、平昌普法微信公众号、各村(居)普法微信群等平台,为基层群众提供全覆盖、全方位、键对键的法律服务,确保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是全面推进法律七进,加强法治宣传。一方面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律进校园等法治宣传活动,重点做好家庭婚姻、邻里关系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群众提高守法意识,抵制有害思想,凝聚社会共识,传导正能量。另一方面,选拔一批具有良好的法治素养和具备一定法律知识的“法律明白人”,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基层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基层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供有效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