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巴中市巴州区回风司法所 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暨“三新”教育活动

来源:回风司法所 作者:罗晓玉 曹娟 发布时间:2022-04-27 17:27:19


4月25日,回风司法所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学习暨“三新”教育活动。

本次学习以“道德教育铸新魂”为主题,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了《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相关内容,要求大家一是加强社会公德建设,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二是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工作中做一个好建设者;三是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在家庭里做一个好成员;四是加强个人品德建设,日常生活中养成好品行。司法所所长就日常管理中请销假制度、信息化管理等内容进行了再次学习,要求在近期特殊时期,非必要一律不准请假,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项规章规定,坚决杜绝饮酒后驾驶、赌博等违法行为。

通过本次学习,进一步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认识,为今后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序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4月25日,回风司法所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学习


责任编辑:杨海燕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