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江法院对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涉案房屋开展强制腾退行动,历经5小时的不懈奋战,执行干警顺利腾空涉案房屋并将其交付给申请执行人胡某。
基本案情
原告胡某与被告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南江法院于2023年作出的调解书业已生效,但李某并未按时履行义务,胡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南江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李某与案外人贾某位于四川省巴中市某小区的共有住宅进行了查封、评估及拍卖,经过一拍、二拍,最终流拍,申请人胡某申请以二拍流拍价以物抵债,并将贾某在该住宅中享有的份额缴纳至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南江法院于2024年1月18日、5月30日两次在该住宅处张贴腾退公告,要求李某自行腾退涉案房屋,但李某一直推诿拖延、拒绝履行,遂决定对该涉案房屋采取强制腾退措施。
执行过程
此次腾退行动严格依法开展,执行干警对屋内物品逐一清点、造册、登记、搬离,并存放于申请人提供的地点妥善保管,执法记录仪全程录音录像,确保执行过程公开透明,县人大代表包海平、县政协委员张丁及社区网格员莅临现场监督见证执行。
下一步,南江法院将一如既往地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紧盯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深挖细查,依法采取罚款、拘留、限高、纳入失信名单等强制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以“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的理念全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