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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恩阳区法院:耄耋老人求赡养 巡回审判来“撑腰”

“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专刊之十四
来源:恩阳区法院 作者:罗浩 发布时间:2022-04-26 19:00:00


      “你们今天的案子审得好,在我们村上早就该有这样的法治教育了,有的人不赡养老人的风气太坏了,严重影响了我们村的形象……”一位村民说道。

“这次赡养纠纷巡回审判审得很及时,该起案件我们村社都经过多次调解,依然没能解决问题。你们通过庭后的法律宣传和道德教育,对大家起到了很好的教育,有利于我们村的文明建设。”村主任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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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我深刻认识到了我们的错误,亏我以前还是村干部和党员,我以后一定赡养好我们的母亲……”被告张某某说道。

这是日前恩阳法院花丛法庭在辖区一乡镇村委会巡回审理结束后该村村民、干部及当事人和法官庭后交流时的场景。

4月10日,家住尹家镇三合寨村93岁的老人王某珍起诉来院,有三个年满70左右的儿子不赡养自己。为切实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化解群众身边的矛盾纠纷,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该案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到村了解情况,协调社干部,确定了这次赡养纠纷的巡回审判。

通过审理查明,出生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三被告,从幼小到成年,再到成家立业,都离不开原告艰辛的付出。80年代原告的丈夫去世后,经三被告协商,母亲一直随第三被告生活至今,三被告就因赡养老人问题多次发生纠纷。第一、第二被告认为母亲有劳动能力时一直给第三被告做事,就该第三被告赡养到老,所以平时也就没有怎么履行自己的义务。2017年,因原告年近90,逐渐老年痴呆,行动能力减退,有时候甚至大小便失禁,第三被告的妻子长年在家照顾原告,早也是怨声载道,从而导致三兄弟矛盾升级,周围群众也是议论纷纷。老人无奈之下起诉来院。

经过庭审和审后专门开展的法治宣传教育,法庭在查明事实基础上,结合《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民法典》,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家风家教家训,恩阳孝道文化传统就赡养义务进行了深入宣讲。最后,三被告达成轮流赡养原告的协议,均主动表示,将认真履行好自己的义务,做好为人子的责任,让老人安享晚年。至此,该案得到有效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今年来,恩阳法院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真正做到为群众办好事,做实事。已办理各类案件1263余件,开展法制宣传34次,选取有典型意义的案件进村开展巡回审判38次,涉及群众4200多人,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责任编辑:杨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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