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法治的先导作用,推进法治力量培养,强化法治宣传,狠抓群众遇事用法、办事依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普及工作。不断拓展公共法律服务内容,健全乡村法治体系建设,扎实开展“法律七进”、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工作,打通法治惠民的最后一公里。
通过健全公共法律服务机制推动自治创新,形成共建共享的工作格局。将学法、讲法、用法、守法、靠法贯穿治理全过程,树牢群众法治理念,提升规则意识,群众依法办事能力不断增强,守法自觉性不断提高,基层自治成效凸显。
注重德治浸润作用,将德治和法治在村级治理中有机统一,利用“评乡贤进史馆”、不良行为曝光台等形式引导村民自觉约束自身行为,参与村(居)共建共治,引导调解员善用好家训、好家风、好传统调解纠纷,利用道德约束加法律引领等手段化解矛盾、创建共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