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内江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

来源:内江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9-15 22:10:48

当前,我市疫情形势复杂严峻,防控工作正处于最关键最紧要时刻。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切实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尽快实现社会面清零目标,经内江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市中区、东兴区、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开展社会面清零集中攻坚行动。希望广大市民给予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开展社区管控补漏行动。高、中风险区采取封控管理,分类落实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防控措施;低风险区原则上居家不外出。严格小区(村社)管理,执行小区居民非必要不外出、非本小区居民不入内要求,一律不逗留、不聚集、不扎堆。除经指挥部批准保供的商超、药店等民生保障单位,其他各类场所、店铺一律暂停营业。防疫相关人员、物资配送人员、城市基本运行保障单位、具备闭环生产条件的企业严格执行人员集中食宿、闭环管理要求。

 

二、开展流动严控行动。严格限制车辆流动,除样本转运、生活物资配送、防疫物资配送、督查检查等持通行证车辆及应急任务特种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不上路通行。城市片区之间、农村地区的主要路口及四区与三县(市)交界处设置卡口,实行24小时查验通行、街面巡逻。

 

三、开展核酸筛查行动。按照应检必检要求,完成全员核酸检测,确保不漏一人,每日必检。市民要密切关注本区域发布的核酸检测时间,按照所在街道(镇)、社区(村)通知,坚持戴口罩、不聚集、一米线,分时段有序参加核酸检测并做好个人防护,检测完毕立即返回居所。 

 

四、开展流调排查行动。全体市民要主动对照病例活动轨迹开展自查,如有轨迹重叠,及时向社区报备,主动配合流调工作。凡故意隐瞒行程和密接接触史,拒不向社区报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五、开展安全保供行动。保供单位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完善疫情防控制度、环境卫生要求、个人卫生防护、限流限距等措施。保障群众生活、城市运行、安全稳定、疫情防控工作人员要加强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须立即报告,并及时到发热门诊就医。 

 

六、开展关心关爱行动。做好生活物资保障工作,确保生活必需品量足价稳。优化专业配送、随缺随补,解决好生活物资最后100投递问题。做好独居老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就医用药和日常生活保障。利用12345热线等平台,积极回应市民诉求,及时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关心关爱一线防疫工作者和外来支援工作者,切实做好保障服务。 

 

围绕全市社会面清零目标,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各区要落实属地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主管责任,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要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义务,齐心协力、同心抗疫,众志成城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上述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调整并及时公布。 

 

 特此通告

 

内江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915

 


责任编辑:梦雪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