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芦山县人民检察院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会议由芦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松主持,芦山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刘涛、芦山县纪委监委派驻法院纪检组组长杨顺洪、县委组织部负责同志到场指导监督。
会上,冯松同志代表芦山县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认真剖析芦山县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在2022年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缺陷。
随后,班子成员逐一进行对照剖析,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克服面子思想,真正做到咬耳扯袖,一针见血地找差距、提意见,各班子成员均表示一定认真反思、积极改进。
刘涛同志认为,此次民主生活会准备充分、剖析问题精准、相互批评严肃、整改方向务实,达到了统一思想、增进团结、明确方向、推动工作的预期目的。希望芦山县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以此次民主生活会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问题整改,主动作为,积极履职,以全新的精神面貌和认真的工作态度抓好工作落实,努力把这次会议的成果转化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推进事业进步的实际成效。
最后,冯松代表芦山县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作表态发言:一是始终强化思想政治理论学习,自觉做“两个确立”的坚决拥护者和“两个维护”的坚定践行者。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原则,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领悟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二是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增强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树立对党忠诚、为民造福的担当意识。始终坚持把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目标,坚持人民至上,创新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工作机制,认真履职尽责,积极落实检察为民司法工作理念。三是始终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围绕中心,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芦山为总任务,紧紧围绕芦山县委追赶跨越、绿色崛起“1442”总思路,立足检察职能职责,结合“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贯彻落实中发28号文件精神和省委办公厅《若干措施》及市委、县委相关工作要求,依法能动履职,以全力创建“红色姜城·绿色检察”特色检察品牌为工作总抓手,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全力以赴服务和保障芦山经济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四是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整改,对照落实。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注重实际效果,对批评意见、建议要照单全收,同时要深入分析问题原因,结合个人工作、生活实际、岗位特点等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持续用力,真改实改,确保此次民主生活会达到预期效果、取得明显成效。
(蒲久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