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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并非暂停 扫黑除恶势不减

来源:芦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向旭然 发布时间:2020-03-04 10:14:04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胜之年,面对严峻复杂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芦山法院结合疫情防控工作不停、不拖、不等,共克时艰,多措并举,持续发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声势不退,力度不减,为实现疫情防控阻击战和专项斗争“双打赢”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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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排查宣传


   举报渠道全通畅,摸排核查齐上阵

   疫情防控期间,人员不宜流动,芦山法院全力保障电话、邮件、微信公众号等非接触式举报途径全线畅通,确保疫情期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线索能够顺利提交、及时接收。在办理因疫情防控发生的寻衅滋事、强迫交易、妨害公务、故意毁坏财物等的犯罪案件时,全案排查是否有涉黑涉恶势力盘踞其中,隐匿幕后的线索。对已办结的举报线索开展“回头看”工作,组织干警进行交叉检查,特别是中央督导组,省巡视组等交办案件,在核查是否全面,回复是否到位,材料是否齐整等方面进行全面复查。疫情期间的线索核查工作由分管副院长直接全程跟进参与,亲自协调对接,举报线索核查办理责任落实到个人,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视频见面,远程协助,录音电话等方式,有效开展疫期线索核查以及“人人见面”工作,确保疫情结束后所有在办举报线索迅速清仓见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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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视频查看砂石犯罪现场


   提前介入不掉线,疫情防控不耽搁

   为确保涉恶案件的顺利审结,提高涉恶案件审判效率。芦山法院克服疫期困难持续开展提前介入工作。主动与县检察院会商,对涉恶案件证据材料使用加密光盘移送阅卷,避免集中阅览纸质材料。对拟诉罪名和拟诉事实进行梳理,掌握熟悉案卷材料,对案件问题症结进行罗列,由刑事审判业务骨干非集中式讨论,形成统一意见后及时通过书面材料或电话交流等方式向县检察院进行反馈。对于涉案地点实地查看工作,精简出行人员,细化分工,做好防护消毒工作,通过视频录制、视频连线的方式采集画面材料,勘察案发现场。在增强对涉恶案件相关问题把控的同时切实减少疫情防控期间的人员聚集,降低防控风险。针对涉恶案件涉案人数多,涉及罪名广的特点,对疫情期间受案后进行远程提讯,召集庭前会议,被告人押解防护等方面工作如何开展进行提前预判,制定初步疫情期间工作方案,不断优化完善,力争疫情期间的涉恶案件审理和疫情防控两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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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路广播


   舆论宣传入基层,扫黑防疫无死角

   由芦山法院副院长骆东秀带队,组织宣传队伍,深入到龙门镇、太平镇、大川镇等疫情防控压力大,地理位置较为偏僻的乡镇一线作为宣传工作重点区域,组织协助村组干部,防疫志愿者等,在开展防疫排查、科普宣传的同时,将九类犯罪中容易在疫情防控期间发生的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故意毁坏财物以及其他妨碍防疫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作为宣传重点。利用巡回法庭车,沿线进行录音喊话,循环播放疫情防范、扫黑除恶举报联系方式等内容。在人流较为集中的区域驻车设点,发放印有近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要素、重点问题的宣传资料,现场征集举报线索,同时提醒过往群众疫情尚未结束,切勿麻痹大意。广泛发动基层群众,增强群众防控意识,营造出浓厚的疫情防控、扫黑除恶宣传氛围。(向旭然)



责任编辑: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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