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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大拜年】纳溪区法院:向被执行人“亮剑” 司法拘留促履行

来源: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 作者:谢雅琴 胡浩 发布时间:2024-01-22 10:11:03

百节年为首,春节作为中华民族最隆重的传统佳节,正悄然走来。人们在喜气洋洋迎新春的同时,纳溪区法院执行局想对被执行人“拜个年”,送上法院执行人的专属“新年祝福”。

“人民法院做出的生效法律文书是国家法律和国家意志的体现,具有国家强制力,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无条件履行,任何对抗国家法律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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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始终抱着侥幸心理的被执行人古某某就收到了纳溪区法院发出的2024年首份司法拘留决定书,慌乱之下其赶紧致电家人凑钱,最终,该案案款全部履行到位。

2021年8月,被执行人与案外人某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由案外人重庆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因被执行人未按期偿还借款本息,同年10月底案外人重庆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代偿了借款本息。2022年9月29日,申请人在案外人处受让了该笔债权的追偿权,因多次催收未果,将古某某诉至纳溪区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还款协议,但古某某仍未支付,申请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执行法官传唤,古某某到庭接受询问。在法院调解室中,执行法官耐心地对古某某进行释法明理并告知拒不履行的后果,在法律威慑面前,古某某承认自己的错误,但是仍然抱有侥幸心理,试图与法院讨价还价。

因被执行人未如实向本院申报财产,纳溪区法院决定对古某某司法拘留15日。“你们来真的啊?”面对明晃晃的手铐,古某某震惊不已,“几千块钱而已,用得着拘留吗?”看着执行法官严肃的表情,古某某意识到了严重性,主动要求致电家人:“我马上打电话凑钱,请再给我一次机会……”至此,本案顺利执行完毕。

龙年正阔步“走”来,纳溪区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致被执行人: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是我们的使命,我们有决心、有能力、有信心与你斗智斗勇,请打消侥幸心理,自觉履行义务,不要为眼前蝇头小利毁一生信誉甚至痛失自由。“拜年祝福”已送到,望被执行人以法为度,自觉履行。

 

 

 

 


责任编辑: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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