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泸州市建立术前沟通第三方见证工作机制

来源:泸州市司法局 作者:张莉敏 发布时间:2023-04-18 10:10:41

近日泸州市司法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术前沟通第三方见证工作机制的通知》(泸司发〔2023〕7号),人民调解组织作为第三方主持见证术前沟通工作机制正式建立,将在全市各级医疗机构推广应用。

术前沟通第三方见证工作机制是由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第三方,针对医疗机构在进行危急重、特殊疑难等手术前,依申请介入见证术前沟通。主要目的是督促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保障患者的知情权、同意权和选择权,促进医患双方充分沟通、加深理解,协助医患双方达成共识,从而提高医务人员和患者的法律意识、服务意识、风险防范意识,真正实现医患矛盾纠纷化解端口前移、源头预防。

泸州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自2021年以来,陆续在市属各医院,探索开展主动介入见证危急重症病人及高风险手术、疑难杂症手术术前沟通的工作模式,共见证并成功预防化解医患矛盾纠纷12件,经回访,无一例因手术失败而发生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医患矛盾纠纷成效明显。

1681783892285.png

下一步,随着术前沟通第三方见证工作机制的纵深推进,市司法局、市卫健委将在推动购买医疗责任险的基础上逐步引入手术意外险,对手术意外、并发症等进行风险保障,通过风险转移,切实打造和谐稳定的医疗环境,助推泸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