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泸县司法局天兴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学习活动

来源:泸县司法局天兴司法所 作者:罗翠 发布时间:2023-04-17 15:43:46

为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国家安全责任意识,自觉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近日,泸县司法局天兴司法所组织辖区内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学习活动。

1681717496753.jpg

此次教育学习活动采用“线上+线下”、“理论+实践”的方式开展。一是充分利用社区矫正工作微信群,推送“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知识,向社区矫正对象普及国家安全教育;二是开展集中教育学习活动,通过讲述真实案例,告诫他们在日常生活尤其是网络交流中,要谨言慎行,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形象;三是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在街头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活动,通过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等方式,进一步加深社区矫正对象对国家安全的认知和理解。

通过此次活动,增强了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国家安全意识,提升了维护国家安全和履行法律责任义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罗翠)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