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法润青春,“典”亮成长

来源:古蔺县司法局 作者:王霜 发布时间:2023-02-15 10:59:05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近日,古蔺县司法局永乐司法所在永乐中学开展“法润青春,典亮成长”主题宣讲,将民法典带进校园,为青少年撑起法律的“保护伞”。

1676429960943.png

讲座中,司法所干警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从什么是民法典,为什么要学习民法典,民法典如何保护未成年人,民法典如何守护我们的一生四个问题对《民法典》进行解读,确保学生“学得懂,听得进,记得牢”。以故事“小明的一生”,结合法律条文重点阐释了民法典与生活的关系。“胎儿有继承权吗?” “小明多少岁以上才可以结婚呢?”“高空抛物,谁来赔偿?”面对司法所干警的提问,学生们积极表达自己的见解。在生动有趣的案例和问答中,学生们对民法典有了初步认识,为学生们营造了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校园法治氛围。

接下来,古蔺县司法局永乐司法所将按照“一月一主题”工作思路,着力提升法治宣传效能,深入挖掘传统法治文化,拓宽普法宣传渠道,为建设“橙海酒香、花灯故里、休闲永乐”的美丽、和谐永乐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王霜)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