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普法春风化丝雨,维权意识入人心

来源:屏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杨铃麟 发布时间:2023-03-15 14:17:45

您遭遇过消费侵权吗?当您的权益受到侵害该怎样对不良商家说“不”?

又是一年“3.15”,为让依法维权意识进一步深入人心,屏山法院与您分享一些维权小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作为消费者有哪些权利?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主要享有以下权利: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权、获得知识权、人格尊严权和监督举报权等。

哪些材料可以作为维权凭证?

1. 纸质或电子版购物小票、保修单、发票、合同等;

2. 网购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等;

3. 加盖公章的消费清单、旅游行程表、计划书等。

注意:消费者在购物时千万不要忘记索要发票并予以妥善保管。

作为消费者怎样维权?

(一)线下维权

1.可与商家沟通,协商解决;

2.拨打12315投诉电话;

3.登陆12315官方网站反映情况;

4.向当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反应情况。

(二)线上维权

1.各个大型购网网站都有自己的交易纠纷客户服务部门,消费者可向网站提供购买商品的信息以及交易相关的记录,进行投诉或举报;

2.如果遇到网购诈骗,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消费者可以向各地公安局网监处报案,也可以电话报案;

3.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维权小课堂

1. 拒绝霸王条款,如“特价商品概不退换”“金银饰品概不退换”“酒店餐饮包间最低消费XX元”等均属于霸王条款,遇到以上条款均可投诉;

2. 切勿盲目支付“定金”,“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在于“定金不退,订金能退”;

3. 消费维权号码:12315,不管消费者的投诉是针对食品、药品还是其他商品,投诉内容是质量还是价格,投诉的企业是线上还是线下,都可以通过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杨铃麟)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