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甘孜绿芽·丹巴“古碉雨露”未检团队,用责任与担当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来源:丹巴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 袁美霞 发布时间:2022-06-02 20:46:16

丹巴县人民检察院甘孜绿芽·丹巴“古碉雨露”未检团队,结合质量建设年,立足检察职能,多措并举,凝聚保护合力,不断提升品牌效应,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1654174513515.jpg

丹巴县人民检察院建立了“检察官+法治副校长”、“检察+学校”联动模式,选派包括检察长拥忠拉姆在内的10名优秀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一是创新宣讲形式,通过“线上+线下”宣讲、拍摄未检微电影、向未成年人发放未检文创产品等方式推进法治宣讲全覆盖。二是创新举措,用身边人讲身边法,先后聘请28名品学兼优的学生担任“小小法治宣传员”,身体力行引导学生学法、知法、守法;邀请学生家长参加家庭教育座谈会,强调父母是孩子的第一责任老师,应当树立好责任意识,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检察开放增进司法公信力

1654174566974.jpg

以检察开放日为契机,将“请进来”与“走出去”模式相结合,让未检工作更加“接地气”。三年来,丹巴县人民检察院多次将学校、人大、政协、妇联、关工委等单位代表请进检察院,让他们“零距离”地了解未检工作开展情况,同时未检检察官们还走出检察院,深入到乡村、街道、学校,向群众宣讲涉未成年人各项法律法规,为保护未成年人筑起法律屏障。

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1654174583722.jpg

坚持“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丹巴县人民检察院落实专业化办理、法律援助、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帮扶教育等特殊保护制度,三年来,依法对一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帮教,最大限度促进涉罪未成年人悔过自新、回归学校。

能动履职凝聚保护合力

1654174627907.jpg

合力共推“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制度落地生根。丹巴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能动履职。多次与县教育体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的各所学校及其周边开展联合安全大检查,对涉未成年人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对相关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三年来,该院共向有关单位制发诉前检察建议3份,均被相关单位采纳,有效预防和遏制了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

司法救助彰显检察温度

1654174644835.png

司法救助困难妇女儿童工作再加码。为有效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着力优化妇女儿童生活和发展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丹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拥忠拉姆多次亲自办理妇女儿童司法救助案件,走访调查核实案件线索,召开公开听证会,并向困难妇女儿童发放司法救助金,解民忧于愁苦之处,纾民困于危难之际。检察机关在能动履职中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人民检察为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在今后的工作中,该院将继续加强与学校协作,持续深化检察监督,不断发挥“检校共建”、“法治副校长”在推进法治进校园中的积极作用,针对性开展法治教育,积极构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司法格局,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检察力量。

(袁美霞)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