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坐到板凳上身体受不了,我下车的话脚不得行......”2022年4月26日,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新安人民法庭在巡回审理中特许原告在车上参加审理。
原、被告于2016年登记结婚,生育了两个女儿,由于原告2019年在工地上摔伤,造成了下半身瘫痪,行动不便,生活起居都需要被告照顾,原告不想自己给被告造成负担,故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承办法官得知这一情况后,采取了巡回审理到家门口的方式,被告身体不适,便让被告就坐在车里。在庭审过程中,法官耐心询问了原、被告的婚姻情况及目前的感情状况,认真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并关心原告的身体状况,彰显法律的温度。
新安法庭采取巡回办案、就地开庭、现场调解等措施,打通“最后一公里”,贯彻司法为民、便民、利民工作,在其“家门口”开庭,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最大化的方便群众办案,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