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是在任何时候都把老百姓的事放在心尖上,摆在第一位。
6月14日早上8点,还未到上班的时间点,屏山法院龙华法庭的干警就早早出门,为了给当事人送达了案件文书及相关诉讼材料,并准备充分耐心细致地为当事人讲解该案的相关法律义务和有关法律规定。
某银行诉董某某、伍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董某某、伍某某原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银行贷款8万元,贷款到期后董某某、伍某某未按时归还。龙华法庭受理该案后,多次努力联系伍某某均未得到回应,多次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联系伍某某均未能使其配合法院工作,其声称不接受法律文书及相关材料的送达,辩称贷款与其无关。6月14日早8点,再次通过社区工作人员联系到伍某某,获悉伍某某在家后,我院干警迅速前往伍某某家中,如愿见到伍某某本人。在送达与询问的过程中,伍某某声称与董某某离婚多年,离婚协议约定银行债务由董某某偿还,本案已与其无关。办案法官在查证离婚协议后,向伍某某释明贷款合同的连带责任以及内部分责问题,并不厌其烦地对其进行释法析理和说服教育,最终经过长时间的努力,成功将其感化,接收了法律文书及相关材料,同意调解。
屏山法院始终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拓展司法便民新途径,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此次上门送达及调解,不仅仅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更为案结事了的推进奠定了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