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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龙华法庭“三治融合”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

来源:屏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龚荣飞 发布时间:2023-06-12 17:47:49

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教育引导农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打造群众身边的基层法治人才队伍,屏山县人民法院龙华人民法庭在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基础之上,在龙华镇下辖的八仙山社区评选出“法治带头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通过“带头”、“示范”作用,为诉源治理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6月6日,龙华人民法庭一行人员来到了龙华镇八仙山社区,通过举办法律知识问答以及村民推荐等方式结合,在村民中评选出了“法治带头人”和“学法用法示范户”。通过评选,使带头村民起到引领示范作用的同时,也参与到基层治理中来,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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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核心,也是基层社会治理始终不变的底蕴。下一步,屏山县人民法院将利用“法治带头人”良好的群众基础,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确保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为促进基层依法治理和社会稳定继续发挥重要作用。不断强化其在全民普法和社会依法治理中的作用,推进法治屏山建设,构建“三治融合”社会治理新格局。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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