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一行2人到民建镇兴隆村开展入户回访,就前期办理的离婚案件跟进,指导双方当事人改善夫妻关系。该夫妇经法官调解,相互之间关系改善明显,婚姻关系趋于稳定,取得良好社会效应。
据悉,原告刘某与被告高某于1996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一子。2023年5月,刘某以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为由到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受理该案件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已结婚二十七年,产生分歧的根本原因是相互之间沟通不够,除此之外两人之间并无原则性问题,仍有和好的可能。承办法官以维护家庭之间和谐稳定为切入点,引导双方理性看待夫妻之间的矛盾、正确处理纠纷,规劝双方换位思考,适当妥协,化解离婚纠纷矛盾。后原告刘某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本院予以准许。
为使该案件中夫妻双方可以冰释前嫌,重新构建家庭信任状态,缓解双方矛盾,案件承办法官开展回访工作跟进后续,入户了解目前双方的感情现状,适时的进行心理疏导并提出合理指引,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温情。同时,针对如何有效沟通、理性分析优缺点、改善日常互动方式与不良行为习惯等方面提出改进建议。经调解,夫妻二人均表示将会努力经营夫妻关系,学会从对方的角度思考问题,关注彼此感情需要,共同维护和谐安乐的家庭氛围。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一个家庭的组成十分不易,经过行政审判庭工作人员的接续努力,夫妻双方矛盾得到进一步缓解,婚姻关系回归正轨,挽救了一个即将破裂的家庭,起到了良好的社会示范效应。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做好案件判决后的回访工作,切实维护家庭稳定、社会和谐,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用心用情用力为群众化解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