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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泸县公证处积极参与灾后重建工作
来源:泸县公证处 作者:刘 露 发布时间:2023-02-17 11:17:34

老百姓陆续搬进宽敞漂亮的新房,灾区宽阔的柏油马路畅行无阻……深入灾区,我们看到的是地震后重建的美好家园,言谈中还能体会到群众在重建家园的过程中,其合法权益得到了公正保障,从而带给他们真正意义上的心满意足。

“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感谢公证处热情周到的服务,可为我们解决了大难题。”谈起灾后重建,泸县玉蟾街道首批重建户代表张先生激动地说。张先生所在的原泸县地税小区震后为D级危房,涉28户约60余人,房屋已于2021年12月拆除,急需重建。因重建房涉及办理房屋重建手续和相应配套设施建设手续,大多数业主是以在建工程抵押方式贷款建房,需要办理抵押,每件事宜均需全体重建户签名确认,但28户重建户有的上班、有的远在外地,致重建工作无法进行。公证处极积建言献策,建议由28户重建户办理委托公证书的方式解决难题,并主动与建设规划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银行等部门沟通对接,实地深入到社区核实、收集重建户的基本情况和相关信息。节假日期间,公证员放弃休息时间,为全体业主顺利办理委托公证事宜。目前该小区重建房主体工程已完成,业主搬入新房指日可待。

最近,公证处接待了玉蟾街道的居民聂先生。因“9.16”地震致使他与妻子李某拥有的房产(登记在李某名下)受损鉴定为D级危房,现房屋已拆除重建。妻子李某于2009年因病去世,此房屋系李某和丈夫聂某的夫妻共同财产。李某去世后,其母亲享有继承权。母亲兰某年过九旬且行动不便,无法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在帮扶干部的协助下,聂某寻求公证帮助。公证处了解情况后立即决定主动上门为其办理继承公证,向其讲述继承权公证的权利和义务,兰某提出放弃继承女儿遗产,由李某丈夫聂先生独自继承。公证员根据程序规定快速出具了继承公证书。聂先生凭公证书顺利办理房产过户,事后对公证员的周到服务表示由衷感谢。

两年来,面对灾区群众继承、遗产分割、遗嘱、委托等各类公证法律服务需求的集中涌现,泸县公证处组织一批主动作为的工作人员为受灾群众办理公证文书,耐心解答群众法律咨询,解决群众心中急难愁盼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泸县公证处共办理涉D级危房委托书公证约380件,涉8个小区109幢房屋,免收公证费用约14万余元,为灾区群众办理继承31件。

(刘 露)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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