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屏山法院“隔空”调解离婚纠纷案

来源: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曾书敏 发布时间:2022-12-07 16:42:15

12月6日,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通过“云上法庭”成功的调解一起“隔空”离婚案件。

1670402599986.jpg

王某(女)与李某系自由恋爱后同居,双方于2015年1月诞下一子,2013年7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近年来夫妻双方长期在外务工且异地分居,导致冷战不断,感情破裂,王某遂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决离婚。

在受理案件后,立案庭速裁团队认真阅研了该案的相关卷宗材料,经过了解研判,认为本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调解成功可能性大。因受疫情影响,原、被告分处北京、成都两地,双方均无法按时到院进行调解。在征得双方同意后,调解员决定通过“云上法庭”调解此案。在准确核实双方身份后,经过沟通协调,释法析理,仅用半小时,就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当日向双方电子送达调解书,高效便捷的“云端”服务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该案的顺利调解,是屏山县人民法院在疫情当下,灵活运用信息化手段,践行司法便民不停歇、法治服务不止步的一个缩影,有效的做到了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两手抓”,更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减轻当事人的诉累,用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解纠纷促和谐,筑牢社会安全稳定底线。

(曾书敏)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