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南江县元潭镇:“三举措”大力发展玫瑰产业带动群众增收致富

来源:元潭镇人民政府 作者:虞佳铭 发布时间:2021-08-03 15:55:55


出台激励政策。乡镇设立20万元可食用玫瑰花产业发展基金,对新栽植可食用玫瑰花成片规模达到50亩及以上且成活率达到85%以上的新型经营主体,按100元/亩给予一次性奖补;农户自愿发展玫瑰花产业,且管护良好的,按30元/亩/年给予补助。截至目前,可食用玫瑰花规模达1200余亩,兑现奖补资金2万元。

健全产业链条。引进四川省花能解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可食用玫瑰产业一体化发展项目合作协议,在康家岭村建立产品生产车间,开发玫瑰精油、玫瑰饼、足浴粉、纯露、花茶等精深加工产品10余种,与京东扶贫馆、四川农信惠生活电商签订稳定供货协议,年均销售额可达300万元,带动沿线村民户均增收1000元。

优化利益分配。推行“公司+合作社+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凡与“四川省花能解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收购协议,且长期或季节性雇佣10个以上剩余劳动力到合作社务工的生产经营主体,村集体给予0.30元/斤的奖补支持。针对分散种植的个体农户,公司按照2.5元/斤保底价兜底收购,充分保障花农利益。


责任编辑:杨海燕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