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东兴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执法检查

来源:内江市东兴生态环境局 作者:蒋 榛 发布时间:2020-08-27 17:09:47

817日至19日,内江市东兴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安金带领区人大执法检查组就全区《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工作汇报。东兴人民政府办公室内江市东兴生态环境局、东兴区农业农村局负责人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永兴镇海诺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内江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椑木镇三湾片区土壤污染修复项目以及郭北镇、新江街道实地查看了解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飞灰处置填埋、医疗废物处置、农用地土壤修复等情况,并在座谈会上听取了镇街人大代表、基层环保人员、企业代表就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在随后召开的执法检查汇报会上,区政府相关负责人汇报了全区贯彻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法情况,东兴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自规局、住建局、水利局、财政局等部门负责人作了工作情况汇报。


检查组充分肯定了贯彻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法》所开展的各项工作。林安金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土壤污染防治的重要性;要加大法律学习宣传培训,多形式多途径宣传相关知识,进一步增强全社会保护土壤环境的意识;要突出源头预防,加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药化肥农膜以及畜禽养殖等污染源污染防治;要加大执法力度,明确监管重点,加强日常监管执法;要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土壤污染防治的工作机制,形成土壤污染防治的合力。(蒋 榛)


责任编辑:梦雪

最新资讯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