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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依法监督指导民营医院 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

来源:内江市卫生执法支队 作者:林丽娜 发布时间:2021-04-19 10:05:39

为全面提升民营医院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促进社会办医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省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相继印发的《2020-2022年“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按照《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工作重点的通知》安排,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下称市支队)在开展2021年医疗卫生综合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的中,同步推进2021年“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相关工作。

   市支队责成涉医的卫生监督执法二大队、三大队、四大队人员贯彻“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主题:“规范促发展、质量提内涵”思想,在内江市2021年“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自查自纠阶段”阶段,卫生监督执法人员重点围绕机构依法执业、规范诊疗、组织开展自查、建立自查工作台账,问题“销号式”管理情况,现场重点监督规范医疗机构资质、医务人员资质、诊疗科目、诊疗行为、医疗宣传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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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415日,市支队现场监督检查了委注册的7家民营医疗机构,结果表明:被查的民营医疗机构在2021年第一季度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按照核准登记或备案的执业地址和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使用的诊疗服务项目名称规范。未发现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等各类证照,未发现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情况。但个别民营医院在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风险防范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少量民营医疗机构因医师人数少,在周末假日存在执业助理医师或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医学毕业生在住院部独立值班值守的情况;个别民营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不规范及药剂人员签章管理不严,药士代药师处方审核签章等的情况。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违法违规问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制作了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等执法文书,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对涉嫌违法行为将依法立案查处。

在与民营医疗机构反馈问题的同时,市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杨玲要求:各类民营医疗机构要落实2021年“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重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内部质量管理和控制制度,认真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建立健全本机构核心制度,配套文件和工作流程,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教育和考核,加强核心制度的日常督导,确保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市支队下一步继续推进“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在该活动的监督检查阶段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切实规范民营医院执业行为、强化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

   通过开展“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将进一步强化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主体意识,规范民营医院诊疗行为,促进民营医院依法执业、规范执业、安全执业,有效提升民营医院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推动民营医院有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林丽娜)


责任编辑: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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