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补充侦查作为检察机关侦查权体系的一项重要职权,有利于准确查明犯罪,及时补充完善证据,提高办案质效。
为了更加准确、全面地把握案情,作出最真实、客观的司法审查判断,石渠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晓玲在收到松某故意伤害案的案卷材料后,仔细审查全案证据,通过梳理案件笔录,找出案件疑难点。8月24日,为进一步的核实案件事实,承办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决定自行补充侦查同时考虑到涉案当事人家庭贫困,自掏腰包购买生活用品,带案下访,不顾山路崎岖,深入涉案当事人家里,向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详细询问案发经过消除案件疑点。通过此次自行补充侦查,准确查明了案件事实,补强在案证据,使案件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下一步,石渠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将进一步创新工作模式,完善工作制度,继续深入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工作,以“零瑕疵”标准办好每一起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