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护航“天府粮仓”建设,守牢耕地红线,近日,仁寿县检察院就乡镇政府耕地保护监管滞后、监管不力等问题,向富加镇政府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政府依法履行耕地保护职责,对辖区未复耕复种的土地及时开展复耕复种工作;全面履行对辖区耕地的管理、保护、开发、利用监管职责,对辖区复耕复种质量差的土地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复耕复种效果,增加辖区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乡村振兴。
仁寿县检察院在开展耕地“非粮化”“非农化”和耕地“撂荒”问题公益诉讼专项行动过程中发现,富家镇政府辖区范围内截止2023年5月中旬,16个村、社有416.6亩耕地未复耕复种;复耕复种面积中有约1170.76亩存在复耕复种质量差,农作物生长效果差,可能存在撂荒风险。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根本,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基,耕地保护是关系我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全局性战略问题;耕地保护要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完善土地执法监管机制,坚决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富加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耕地履行管理、保护、开发、利用监管职责及采取措施整治闲散地的工作职责不到位,遂向该政府制发了检察建议。
下一步,仁寿县检察院将根据富加镇政府整治耕地撂荒的推进情况,跟进监督,随机选择实地查看撂荒地复耕复种情况,推动耕地保护工作深入开展,为“天府粮仓”建设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