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6月13日,金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金阳县人民法院、金阳县公安局、金阳县农业农村局、凉山州金阳生态环境局在西溪河开展“增殖放流+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
按照“谁破坏,谁修复”要求,此次增殖放流鱼苗由三名非法捕捞案件当事人购买。活动中,工作人员对鱼苗品种、数量进行现场清点,在相关部门及群众代表的共同见证下,向西溪河流域投放鱼苗13700余尾,用于补偿修复西溪河流域生态环境。
增殖放流后,检察干警向当地村民发放普法宣传手册、世界环境日宣传手册,现场讲解“十年禁渔”政策、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普法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增强办案效果。
下一步,金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在守护绿水青山中诠释公益诉讼检察担当,为建设“金沙瑶池•阳光花城”新金阳提供检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