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深化检察机关与消防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6月13日,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联合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对县域内部分幼儿园、宾馆、超市等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检查中,重点对宾馆、超市、KTV等经营性场所进行了实地走访,查看了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器材,向经营者详细介绍了“八号检察建议”的内容,提醒各场所负责人在经营过程中,要增强安全意识,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在东风新城幼儿园,查看了学校消防设施及视频监控设施情况,并要求学校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风险隐患排查,筑牢校园安全的“防护墙”。
下一步,峨边检察院将紧紧围绕“八号检察建议”,切实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检消”双方继续加强协作配合,以“组合拳”的方式同向发力,共同筑牢峨边消防安全“防火墙”,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