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巴塘县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的洛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一案,在巴塘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被告人洛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人民币3000元。此次庭审巴塘县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干部、被执行人员、相关人员参加庭审观摩。在讯问环节,公诉人沉着冷静、思维敏捷,针对被告人涉嫌的罪数、犯罪数额等争议焦点,从是否实际支配和使用房屋售后款等角度层层递进;在举证、质证环节,细致认真、全面直观展示证据。
在法庭辩论阶段,针对被告人的辩解理由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精准回应、直击重点,有力指控犯罪。随后,公诉人结合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量刑情节等方面发表公诉意见,并对被告人进行深刻的法庭教育。
参加庭审观摩活动的代表表示,通过这次观摩,更加了解检察院的工作流程和工作特点,提高了检察院工作的透明度,真正实现了群众监督司法公开。观摩代表也希望今后检察院能够更多地举办庭审观摩活动,让群众更多地了解检察院工作职能,提高群众的法律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