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泸定县人民检察院围绕泸定县“9.5”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大下访、大排查、大化解”三大行动,积极开展助力“3.15”市场专项监督检查活动,以实际行动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行动检察官采用实地查看、现场询问等方式,到冷碛镇农贸市场、水果店、小卖部等食品经营单位,有重点、有目标地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各类生鲜肉类、冷链食品、米、面、油等食品安全标准进行专项检查。行动中,检查组还针对食品安全进行了重点检查,查看商户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是否有效,是否建立相关管理制度,检查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的标签标识是否齐全,有无过期食品、变质食品和“三无产品”等。
通过此次“3.15”专项检查监督行动,一方面将民事公益诉讼与保障民生安全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推动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深入开展;另一方面加强了与相关行政执法机关的深度合作,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形成合力,从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推动了公益诉讼双赢多赢共赢格局的形成。
检察官提醒广大消费者,应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发现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线索,可向人民检察院反映、举报。检察机关将积极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协作,加大对危害群众食品安全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马婷)